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1422-2018 铱粉.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铱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
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铱粉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S/T 364 纯铱中杂质元素的发射光谱分析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铱粉按铱含量分为3个牌号:SM-Ir 99.99、SM-Ir 99.95、SM-Ir 99.9。

3.2 化学成分和灼烧损失量

3.2.1 铱粉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 的规定。

1

牌号

SM-Ir 99.99

SM-Ir 99.95

SM-Ir 99.9

成 分

铱含量 不小于

99.99

99.95

99.9

杂质元素含量 不大于

Pt

0.003

0.02

0.03

Ru

0.003

0.02

0.04

Rh

0.003

0.02

0.03

Pd

0.001

0.01

0.02

Au

0.001

0.01

0.02

Ag

0.001

0.005

0.01

Cu

0.002

0.005

0.01

Fe

0.002

0.005

0.01

Ni

0.001

0.005

0.01

Al

0.003

0.005

0.01

Pb

0.001

0.005

0.01

Mn

0.002

0.005

0.01

Mg

0.002

0.005

0.01

Sn

0.001

0.005

0.01

Si

0.003

0.005

0.01

Zn

0.002

0.005

0.01

杂质元素总量 不大于

0.01

0.05

0.1

表中未规定的元素控制限及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GB/T 1422—2018

3.2.2 铱的含量为100%减去表1中所列杂质元素实测总和的余量。

3.3 灼烧损失量

铱粉灼烧损失量均应不大于0.20%。

3.4 外观质量

铱粉为灰色粉末状金属,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和铱的氧化物。

4 试验方法

4.1 牌号 SM-Ir 99.99 铱粉化学成分分析按 YS/T364 的规定进行,牌号SM-Ir
99.95、SM-Ir 99.9 铱粉 化学成分分析按附录 A 或 YS/T364
的规定进行;铱粉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 YS/T 364 的规定进行。

4.2 铱粉灼烧损失量分析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

4.3 铱粉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铱粉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
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铱粉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在收到铱粉之日起15日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
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铱粉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铱粉应进行化学成分、灼烧损失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 取样和制样

5.4.1
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制样,应从该批铱粉中随机取三份占总量1%左右的试料(每份最小取样
量为1 g),分别混匀后,以四分法缩分至试验所需重量。

5.4.2
灼烧损失量的仲裁取样、制样,应从该批铱粉中随机取三份占总量1%左右的试料(每份最小取
样量为2 g),分别混匀后,以四分法缩分至试验所需重量。

5.4.3 铱粉外观质量逐瓶检验。

5.5 检验结果判定

5.5.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判该批不合格,或重定牌号。

5.5.2 灼烧损失量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5.3 外观质量与本标准不符时,判该件不合格。

GB/T 1422—2018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铱粉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铱粉名称、牌号、批号;

c) 铱粉净重、毛重;

d) 出厂日期。

6.2 包装、运输、贮存

6.2.1 包装

铱粉装入带有塑料密封盖的塑料瓶中,严密封口,放入箱中进行中包装或外包装。每瓶包装规格

(单位为g/瓶)1、5、10、20、50、100、250、500、1000。

6.2.2 运输

铱粉可以采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方式运输,运输途中不能接触有腐蚀性和有污染的物质。

6.2.3 贮存

产品贮存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无腐蚀性物质;

b) 不污染产品。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铱粉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牌号;

c) 批号;

d) 净重和件数;

e) 分析检验结果和检验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

7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铱粉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重量;

d) 本标准编号;

e) 其他。

GB/T 1422—2018

A

(规范性附录)

铱粉中杂质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铱粉 SM-Ir 99.95 和 SM-Ir 99.9 中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铱粉 SM-Ir 99.95 和 SM-Ir 99.9
中杂质元素含量的测定,测定元素及范围应符合

表 A.1 的规定。

A.1

元 素

测定范围/%

Pt、Pd、Rh、Ru、Au、Ag、Pb、Sn、Al、Cu、Zn、Ni、Fe、Mg、Mn

0.00050~0.10000

A.2 方法提要

试料用盐酸-氯酸钾高温高压消解。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杂质元素谱线强度,计算

其质量分数。

A.3 试剂与材料

A.3.1 氯酸钾。

A.3.2 盐 酸(p=1.19 g/mL)。

A.3.3 硝 酸(p=1.42 g/mL)。

A.3.4 过氧化氢(体积分数30%)。

A.3.5 盐酸(1+1)。

A.3.6 盐酸(1+4)。

A.3.7 硝酸(1+1)。

A.3.8 铂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铂(质量分数≥99.99%),置于聚四氟乙烯消解罐中,加入 15 mL盐
酸(A.3.2)、5mL 过氧化氢(A.3.4),
立即盖上罐内盖,旋紧外盖,置于150℃±5℃烘箱中溶 解 8 h。
取出,冷却,转入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中,低温蒸至约10 mL。
取下,冷却,加入10 mL 盐 酸

(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铂 。

A.3.9 钯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钯(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盐 酸(A.3.2)、1mL 硝 酸(A.3.3),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 面皿和烧杯壁,加入10
mL 盐 酸(A.3.2), 转 入 1 0 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
1mL 含1 mg 钯。

A.3.10 铑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铑粉(质量分数≥99.99%),置于聚四氟乙烯消解罐中,加入 15 mL盐
酸(A.3.2)、5mL 过氧化氢(A.3.4),
立即盖上罐内盖,旋紧外盖,置于150℃±5℃烘箱中溶 解 4 8 h。
取出,冷却,转入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中,低温蒸至约3 mL。
取下,冷却,加入10 mL 盐 酸

(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铑 。

GB/T 1422—2018

A.3.11 钌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钌粉(质量分数≥99.99%),置于50 mL
高温高压消解管中, 加入10 mL 盐 酸(A.3.2), 加入700 mg 氯酸钾(A.3.1)
于气体反应支架内,再将气体反应支架置于消解 管中,于300℃溶解至少6 h。
取出,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加入10 mL 盐 酸(A.3.2), 用水稀释至刻

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钌。

A.3.12 金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金(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盐 酸(A.3.2)、1mL 硝 酸(A.3.3),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 面皿和烧杯壁,加入10
mL 盐 酸(A.3.2), 转 入 1 0 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

1mL 含 1 mg 金。

A.3.13 银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银(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2 mL 硝 酸(A.3.3),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 7 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银 。

A.3.14 铅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铅(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少许水、3 mL 硝 酸(A.3.3),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 壁,加入10
mL 盐 酸(A.3.2), 转 入 1 0 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铅。

A.3.15 锡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锡(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盐 酸(A.3.2)、0.5mL 硝 酸(A.3.3),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 表面皿和烧杯壁,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锡。
A.3.16 铝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铝(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盐 酸(A.3.5),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 1 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铝 。

A.3.17 铜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铜(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硝 酸(A.3.7),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 1 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铜 。

A.3.18 锌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锌(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硝 酸(A.3.7),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1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锌 。

A.3.19 镍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镍(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硝 酸(A.3.7),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 1 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镍 。

A.3.20 铁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铁粉(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 杯中,加入5 mL 盐
酸(A.3.5),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 加入1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铁 。 A.3.21 镁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镁(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盐
酸(A.3.5),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 1 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镁 。

A.3.22 锰标准贮存溶液:称取0. 1000 g 金属锰(质量分数≥99.99%),置于100
mL 聚四氟乙烯烧杯 中,加入5 mL 硝 酸(A.3.3),
盖上表面皿,低温溶解至完全。取下,冷却,用水吹洗表面皿和烧杯壁,加

入 1 0 mL 盐 酸(A.3.2), 转入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含 1 mg 锰 。

A.3.23 铂、钯、铑、钌、铝、镁混合标准溶液:分别移取5.00 mL
铂、钯、铑、钌、铝、镁标准贮存溶液(A.3.8、

A.3.9、A.3.10、A.3.11、A.3.16、A.3.21)于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

1mL 分别含50 μg 铂、钯、铑、钌、铝、镁。

A.3.24 金、银、锡、锌、锰混合标准溶液:分别移取5.00 mL
金、银、锡、锌、锰标准贮存溶液(A.3.12、

GB/T 1422—2018

A.3.13、A.3.15、A.3.18、A.3.22)于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分别含50 μg 金、银、锡、锌、锰。

A.3.25 铅、铜、镍、铁混合标准溶液:分别移取5.00 mL
铅、铜、镍、铁标准贮存溶液(A.3.14、A.3.17、 A.3.19、A.3.20)于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释至刻度。混匀。此溶液1 mL 分别含50 μg

铅、铜、镍、铁。

A.3.26 氩气(体积分数≥99.99%)。

A.3.27 聚四氟乙烯消解罐,容积50 mL。

A.3.28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优级纯的试剂和相当一级纯度的水。标准溶液均贮存

于塑料瓶中。

A.4 仪器

A.4.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推荐的仪器工作条件见表 A.2。

在仪器最佳工作条件下凡是能达到下列指标者均可使用:

——光源:氩等离子体光源,发生器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1300 W。

——分辨率:200 nm 时光学分辨率不大于0.010 nm;400nm
时光学分辨率不大于0.020 nm。

— 仪器稳定性:仪器1 h 内漂移不大于2.0%。

推荐的杂质元素分析线见表 A.3。

A.2

功率/

W

雾化室气流量

(L/min)

观测高度/

mm

泵流量/

(mL/min)

等离子体流量

(L/min)

辅助气流量/

(L/min)

积分时间/

S

观测

方式

1300

0.8

15

1.5

15

0.2

5

轴向

A.3

元素

检测波长/nm

元素

检测波长/nm

Pt

299.797

Al

396.153

Pd

340.458

Cu

324.752

Rh

249.077

Zn

213.857

Ru

240.272

Ni

341.476

Au

267.595

Fe

259.939

Ag

338.289

Mg

280.271

Pb

405.781

Mn

260.568

Sn

189.927

注:分析线根据仪器分辨率和共存元素干扰情况而确定。

A.4.2 高温高压消解仪

最高温度320 ℃,工作压力13 MPa。

GB/T 1422—2018

A.5 试样

试样研磨均匀,粒度应不大于0.074 mm。

A.6 分析步骤

A.6.1 试料

称取0.10 g 试样,精确至0.0001 g。

A.6.2 测定次数

独立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

A.6.3 空白试验

随同试料做空白试验。

A.6.4 试样溶液的制备

将试料(A.6.1) 置于50 mL 高温高压消解管中,加入10 mL 盐 酸(A.3.2),
加入700 mg 氯酸钾 (A.3.1)
于气体反应支架内,再将气体反应支架置于消解管中,于300℃溶解至少6h。
取出,冷却,转入 50mL 聚四氟乙烯烧杯中,低温蒸至约3 mL。
取下,冷却,转入1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 释

至刻度。混匀。

A.6.5 标准级差溶液的制备

A.6.5.1 铂、钯、铑、钌、铝、镁标准级差溶液:分别移取0 mL、0.10
mL、0.20 mL、1.00 mL、2.00 mL、 10.00
mL、20.00mL铂、钯、铑、钌、铝、镁混合标准溶液(A.3.23)于一组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稀

释至刻度。混匀。

A.6.5.2 金、银、锡、锌、锰系列标准级差溶液:分别移取0 mL、0.10
mL、0.20 mL、1.00 mL、2.00 mL、 10.00
mL、20.00mL金、银、锡、锌、锰混合标准溶液(A.3.24) 于 一 组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释至刻度。混匀。

A.6.5.3 铅、铜、镍、铁标准级差溶液:分别移取0 mL、0.10 mL、0.20
mL、1.00 mL、2.00 mL、10.00 mL、 20.00mL
铅、铜、镍、铁混合标准溶液(A.3.25) 于 一 组100 mL
容量瓶中,用盐酸(A.3.6) 稀释至刻度。

混匀。

A.6.6 测定

A.6.6.1
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上,在仪器运行稳定后,在选定的仪器工作条件下,用配制好
的标准级差溶液(A.6.5)
进行标准化,每个杂质元素工作曲线相关系数不小于0.9995,否则需重新进行

标准化或重新配制级差标准溶液进行测定。

A.6.6.2 测试分析试液(A.6.4) 及空白试液(A.6.3)。
仪器根据标准工作曲线,自动进行数据处理,计算

并输出杂质元素质量浓度。

A.7 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A.1) 计算杂质元素的质量分数w:

GB/T 1422—2018

style="width:3.16665in;height:0.65318in" /> …… ………………… (A.1)

式中:

w,- 各杂质元素的质量分数,%;

pi —
自工作曲线上查得试料溶液中被测杂质元素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Po—
自工作曲线上查得空白试料溶液中被测杂质元素的质量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μg/mL);
V — 试液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o—— 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所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A.8 精密度

A.8.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表 A.4
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 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
超过重复性限(r) 的情况应不超过5%。重复性限(r) 按表A.4 数

据采用线性内插法和外延法求得。

表 A.4

Pt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2

0.0002

0.0008

0.003

0.003

Pd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2

0.0002

0.0005

0.003

0.004

Rh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9

0.0002

0.0005

0.003

0.005

Ru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3

0.0002

0.0003

0.002

0.003

Au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9

0.0002

0.0003

0.003

0.003

Ag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4

0.0002

0.0005

0.003

0.006

Al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4

0.0001

0.0005

0.003

0.004

Cu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6

0.0001

0.0004

0.001

0.004

Fe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7

0.0002

0.0004

0.003

0.002

Mg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5

0.0002

0.0003

0.004

0.002

GB/T 1422—2018

A.4 ( )

Mn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4

0.0001

0.0003

0.003

0.002

Ni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2

0.0001

0.0005

0.003

0.004

Pb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3

0.0002

0.0006

0.001

0.004

Sn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8

0.0002

0.0009

0.003

0.004

Zn

质量分数/%

0.00050

0.0010

0.010

0.050

0.10

r/%

0.00004

0.0002

0.0003

0.003

0.002

A.8.2 相对允许差

实验室之间分析结果的相对允许差见表 A.5。

A.5

元 素

质量分数/%

相对允许差/%

Pt、Pd、Rh、Ru、Au、Ag、Al、Cu、Fe、

Mg、Mn、Ni、Pb、Sn、Zn

0.00050~0.0010

25

>0.0010~0.0050

20

>0.0050~0.010

10

>0.010~0.10

8

GB/T 1422—2018

B

(规范性附录)

铱粉灼烧损失量的测定 氢还原重量法

B.1

本附录规定了铱粉灼烧损失量的测定。

本附录适用于铱粉灼烧损失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0020%~0.50%。

B.2 方法提要

试料于200℃~800℃分段升温氢还原,称重,以测定灼烧损失量。

B.3 仪器与装置

B.3.1 分析天平:感量0.01 mg。

B.3.2 氢气发生器,额定氢气流量:不大于300 mL/min(w≥99.999%)。

B.3.3 管式电炉,额定温度:不大于1200℃。

B.3.4 氢还原装置说明:如图 B. 1 所示。

style="width:9.77339in;height:4.14656in" />

说明:

1 — 氢气发生器; 2 ——管式还原炉; 3 ——石英玻璃管;

4 - 电源和温控显示; 5 ——热电偶;

B.1

6 - 石英舟;

7 ——样品;

8 ——橡皮塞;

9 —-乳胶管;

10——水。

氢还原装置

B.4 分析步骤

警示—— 本操作应在通风条件下进行。

GB/T 1422—2018

B.4. 1 试料

称取约1.0 g~2.0g 试样,精确至0.00001 g。

B.4.2 测定次数

独立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

B.4.3 试料处理

将试料置于已恒重的石英舟中,将石英舟置于管式电炉的石英管内,于氢气流(275
mL/min 士 2mL/min) 条件下,通氢气约10 min
后,再于通氢气条件下,依次升温为200℃、恒温0.5 h,400 ℃、恒 温0 .5h,600℃
、 恒温0.5 h,800℃ 、 恒温2.0 h, 升温速率均为约200℃/10 min 。
关闭电源,继续通氢气

冷却至约50 ℃,关闭氢气。

B.4.4 测 定

取出石英舟,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直至恒重。

B.5 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B. 1) 计算灼烧损失量 w(%):

式中:

style="width:2.47344in;height:0.6732in" />

… …(B. 1)

mi— 灼烧前铱粉的质量,单位为克(g);

m₂— 灼烧后铱粉的质量,单位为克(g)。

所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B.6 精密度

B.6.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表B. 1
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

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 超过重复性限(r)
的情况应不超过5%。重复性限(r) 按 表B. 1 数 据

采用线性内插法和外延法求得。

表 B. 1

灼烧损失量/%

0.0042

0.022

0.030

0.034

0.095

0.18

重复性限r/%

0.0008

0.003

0.004

0.004

0.004

0.007

B.6.2 相对允许差

实验室之间分析结果的差值应不大于表 B.2 所列相对允许差。

GB/T 1422—2018

B.2

灼烧损失量/%

相对允许差/%

0.0020~0.010

30

>0.010~0.050

20

>0.050~0.10

10

>0.10~0.50

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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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521-2023 乌鳢池塘健康养殖技术规程 江苏省.pdf